海南省检察机关全程监控办案期限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邢姑)截至1月24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海南省检察机关正式上线运行已近两个月,已有约4000件案件在系统中流转。海南省各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查询”和“流程监控”功能,对本院及下级院在办案件的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避免了案件在检察环节超期羁押和超期办理。
据悉,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后,海南省检察院于2013年11月26日下发《关于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时监控办案期限、羁押期限预警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级院案管部门将办案期限和羁押超期预警监控纳入日常工作,及时提示办案部门,坚决杜绝超期办案和超期羁押现象发生。此外,还详细载明了“案件查询”和“流程监控”功能模块的操作方法。省院案管办负责流程监控的工作人员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登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通过“案件查询”模块对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件的羁押期限和办理期限的“预警”和“超期”情况进行监控。
今年1月14日,省院案管办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首次发现一件亮红灯显示超期的案件,是海南检察二分院公诉部门正在审查起诉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工作人员立即打电话向二分院案管部门详细了解情况,最后确认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案不属超期办理,这才松了一口气。
作者:李轩甫 邢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