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区检察院加强简易程序案件监督
本报讯(记者张宁 通讯员高伟)为填补目前简易程序案件书面监督反馈的空白,近日,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制定了《简易程序案件诉讼监督审查表》。该表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监督事项全面,该表明确了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和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内容涵盖简易程序案件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示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开庭审理的各个环节。二是操作简便易行,采用勾选备注的填写模式,方便出庭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快速、适时进行填写与备注。三是配套措施齐备,制作简易程序案件的庭审笔录模板,与《简易程序案件诉讼监督审查表》配套使用,并采用格式化笔录模式。
作者:张宁 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