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院出台52条管好办案流程

发布时间:2014-02-08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梁洪 通讯员唐波)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日前出台了“案件管理实施办法”。办法共52条,从案件受理分办、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协调办案质量评查等方面,强化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强调重点把好“三关”,即:对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存在的违规违法情形,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通过对法律文书开具、法律文书报备审查,对执法办案流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加强结案审核工作,重点审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文书内容是否准确,办理程序是否规范。

  此前,自治区检察院历时2个多月,对涉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涉农的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专门评查。评查结束后,该院从办案程序等5个方面总结出有待进一步规范的13项工作内容,并提出了8项工作规范要求。

作者:梁洪 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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