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创新执行机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深圳
“法官,有了这笔钱,我们就有底气撑过这个难关了!”电话那头,传来刘先生激动的声音。
日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宗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探索发放《次债务人付款证明》,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打消了次债务人被重复追偿的顾虑,有效敦促第三人足额履行到期债务,帮助企业缓解现金流压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公司欠债“跑路”,强制执行陷僵局
2021年,因B公司未履行生效调解协议确定的向A公司支付货款2600万余元及利息的付款义务,A公司向南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穷尽执行查控措施,除扣划到B公司名下存款250万余元外,暂未发现B公司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眼看A公司逐步陷入资金周转困难,剩余案款能否实际执行到位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执行法官谭勉霖暗下决心,必须紧盯不放,深挖彻查B公司的财产线索。
深挖到期债权,代位偿还现曙光
经调查,谭法官发现B公司享有多项到期债权,在进一步核实各债权线索的真实性和具体信息后,谭法官依次向债权对应的各次债务人发送《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次债务人在收到通知后回函报告债务情况,并协助将应向B公司支付的到期债务款项直接付至法院账户。
通知发出后,根据各次债务人陆续回函,谭法官了解到相关债权均为工程结算款,部分尚未办理最终结算,部分存在诉讼纠纷,应付款项金额均无法确定,更无法协助本案执行。
看着这些回函,谭法官既焦灼又不甘心,就怕等着等着钱没了,当事人胜诉权益更难兑现。正一筹莫展之际,次债务人C公司回函中“正在诉讼”几个不起眼的字眼引起了谭法官的注意。
会不会已经有新的诉讼进展了呢?谭法官当即联系C公司,并得到回复,C公司确实欠付B公司700余万元货款及利息,且该债权债务已于近期经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了履行金额和履行期限,C公司已打算足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
创新执行机制,能动履职解顾虑
看着C公司与B公司诉讼案件的生效判决,谭法官松了口气。有了这笔钱,A公司就能“喘口气”“再出发”了!但还没来得及向A公司告知好消息,C公司给谭法官打来的电话却让事情进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原来,C公司担心,如果自己不按照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时限向B公司直接支付相应款项,后期B公司可能对C公司进行重复追偿,使C公司陷入更多诉累。
对此,谭法官积极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和执行案例,决定在确认收到相应款项后,向C公司发送《次债务人付款证明》并附相应付款凭证,以佐证C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判决项下的义务。
C公司在将780余万元足额汇入法院账户后,当天即收到了法院的《次债务人付款证明》和付款凭证。A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先生在收到该笔780余万元回款后,向谭法官打来电话:“谢谢你们想方设法为我们着想,有了这笔钱,公司又‘活’过来了。”言语中,刘先生对南山法院能动履职、竭诚尽责的工作作风由衷点赞。目前,该案的剩余款项仍在全力执行中。
该案的执行,充分体现了深圳法院秉持“如我在诉”为民情怀,坚持“实质执行”理念,灵活用好各种执行手段,切实提高实际执行到位率,让更多“纸上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助力企业脱困良性发展。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