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死亡是否会发生代位继承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根据我国宣明创设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依据的法规体系所明确,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子女先于其逝世后,方有资格行使代位继承权。
换而言之,只有在认定某位法定继承人已经先行离世,方可针对被继承人,仅仅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方能实行代位继承。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我国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子女先行离世时,他们的直系晚辈血亲有权代位继承原本应由其享有继承的遗产。
至于被继承人的同胞兄弟姐妹,若他们先行离世,则他们的子女将获授权,代表该部分继承权人行使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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