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华律网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若显现出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婚姻将被判定为无效:
首先,重婚行为;
其次,是存在让人无法缔结的亲属关系,即若双方同具有直系血缘或在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缘关系,这便符合婚姻无效条件;
最后,即夫妻双方尚未达到法定年龄,即如果男方未满22岁、女方没到20岁的法定结婚年龄限制,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便会失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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