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想明确指出,尽管在正式的结婚登记过程中,相关民政部门无法直接辨别出双方是否曾有过婚姻经历,但是通常来说,他们可以通过查阅婚姻历史记录来确认这一点。
为了尽可能地避免像重婚罪这样的违法行为,当新人申请结婚登记时,民政部门会对其婚姻历史以及目前的婚姻状况进行严格的核实和审查。
因此,即便是已经离异或再婚的人士,在申请结婚登记时,也必须如实填写自己的历次婚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明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仍然与其缔结婚姻关系者,将面临至少两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处罚。
同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的第29条第4款也明确说明,如当事人所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存在差异,他们必须向民政部门提供法院生效的司法文书、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能够证实他们声明真实性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二十九条第四款,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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