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制血亲中兄妹能否结婚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华律网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按照法律规定,拟制血亲中的兄妹在正式承认的领养关系未能被解除前,是绝对不允许就建立婚姻关系的。
但是,若他们与抚养自己成人的养父母断绝了收养关系,这种情况下,拟制血亲的兄妹将有权利合法地结为夫妻。
这是出于以下原因考虑的:
尽管拟制血亲的兄妹中间并无血脉关联,在这层间接亲属关系被确定之后,他们仍然需要遵守关于直系血亲或三代内的旁系血亲不得随意建立婚姻关系的严格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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