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双方仍然有可能选择重新缔结夫妻关系,也即所谓的“复婚”。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离婚后的男女双方若有意愿想要恢复婚姻关系的话,则需要前往婚姻登记部门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我国,我们始终秉持着婚姻自由的原则,只要复婚的双方满足了结婚登记所需的各项条件,便可顺利完成登记结婚的程序。
关于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希望离婚的一方需撰写好相应的起诉状并提交至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以此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其次,如果符合受理条件,法院将会予以立案处理;
再次,在接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状;接下来,法院将安排庭前调解工作;如调解成功,则无需再进行开庭审理,反之,若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安排正式的开庭审理环节;
最后,经过法院的审理和裁决,最终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