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后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即离婚协议即使未经过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众所周知,离婚协议的公证并非其生效的必要前提条件。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如此,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依然具备约束力,这主要依赖于该协议是否合法并且是双方法律真实意愿的体现。
不过,在此,需要重申的是,只有当夫妻俩人共同至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才能正式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两位自愿离婚的恋人希望达成书面离婚协议,那么他们应尽可能亲自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向有关部门提交离婚申请。
这份协议中应当清晰地陈述双方均愿意离婚的心意,并且对于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等等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与共识的订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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