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怎么解除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离婚手续分为注册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
如果当事人之间能够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共识,应当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两位都能亲自赴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而若是其中一方坚持提出离婚请求时,便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详细流程如下:
首先,关于注册离婚,以下步骤是必要遵循的手续:
1.申请离婚。
两位当事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书等相关文件至婚姻登记机关,签署《离婚协议》,然后在婚姻登记机构指定的办公地点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阶段。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针对上述事项进行初审,如确认满足离婚条件,则向当事人发出《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设定为期一个月的冷静期。
自受理离婚申请日起,30天内,无论哪一方若有反对意见,皆有权选择撤回离婚申请。
4.审查并发放离婚证明。
在30天的冷静期中,若两位当事人双方无异议,可以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件,申请领取离婚证书。
如果未能按时进行申请,其申请仍被视为撤回。
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后,若无任何异议,该机构将依照工作规程登记发放《离婚证》。
其次,关于诉讼离婚,其具体程序包括:
1.递交起诉状及相关的证据。
由原告诉至法院,按照规定将起诉书、副本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在审查这些文件、材料之后,会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条件,那么必定会依法受理。
若符合起诉标准,则应在收到有效申请后的7日内完成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反之,若不符合标准,也会在同一时间做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从法院正式立案之日起5天内,应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同时告知被告对此进行书面答辩。
2.调解环节。
调解乃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必经阶段,调解过程中可能出现三种结果:
第一,若调解成功,即双方当事人和解,原告诉求撤诉,诉讼终止;
第二,若当事人达成了离婚协议,法院将依据双方意愿制作出离婚调解书,当调解书送达后,即时生效,两位的婚姻关系亦在此时宣告解除;
第三,若调解失败且无法挽回,则须立即进入法庭审判程序。
3.审判与判决。
对于证实调解无果的离婚案件,法院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据此作出涉及到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问题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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