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中国,公民离婚途径主要包括了协议解除婚姻关系与诉讼裁判离婚两个选择。
其中,协议离婚方式的效率相对较高,而起诉离婚则需要历经法律程序,经过法庭审理和裁决之后方可正式生效。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解除婚姻关系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其内容的质量,将会对当事人双方离婚后所拥有的权利以及应承担的义务产生深远影响。
因此,签署离婚协议时必须谨慎对待,留意以下几方面的细节问题:
首先,这份离婚协议书千万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更不能出现“附条件”字样。
因为这样的做法不仅无法得到离婚登记机构的认可,还会直接破坏掉协议离婚的本真意义。
其次,经过公证处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执行。
当对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您并不仅限于寻求法院的协助,这种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同样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需要重申的是,对于追求速度而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确实能够达到快速解脱的效果,然而在制定离婚协议的过程中,仍需注重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