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要提供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敬爱的读者,关于协议离婚的具体操作流程,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首先,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者递交的离婚申请书需谨慎审核,包括当事人所携带的各项证明文件以及个人身份信息。
同时也要确定当事人是否满足申请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
若经过审查发现仅有其中一方希望解除婚姻关系,或是尽管夫妻双方均同意结束婚姻,然而在涉及子女抚养权或财产分割等方面未能达到共识,则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予以受理。
待完成上述审核步骤之后,工作人员会向申请者发放含有编号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此之后,您便可以回家耐心等候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的到来。
在三十日期限期限到期之日起,若您与配偶依然坚持离婚意愿,那么只需带上回执单以及已经准备好的离婚协议,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接下来,让我们谈谈协议离婚所需材料的详细清单:
首先是个人的户口簿,新的95版更加适宜使用;
其次是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紧接着是结婚证;
离婚协议请用A4纸打印并一式三份备存;
此外,还需要各自提交两张2英寸宽、5.4英寸长的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制作离婚证书);
最后,不可忽略的是《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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