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读者,关于协议离婚的具体操作流程,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首先,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者递交的离婚申请书需谨慎审核,包括当事人所携带的各项证明文件以及个人身份信息。
同时也要确定当事人是否满足申请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
若经过审查发现仅有其中一方希望解除婚姻关系,或是尽管夫妻双方均同意结束婚姻,然而在涉及子女抚养权或财产分割等方面未能达到共识,则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予以受理。
待完成上述审核步骤之后,工作人员会向申请者发放含有编号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此之后,您便可以回家耐心等候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的到来。
在三十日期限期限到期之日起,若您与配偶依然坚持离婚意愿,那么只需带上回执单以及已经准备好的离婚协议,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接下来,让我们谈谈协议离婚所需材料的详细清单:
首先是个人的户口簿,新的95版更加适宜使用;
其次是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紧接着是结婚证;
离婚协议请用A4纸打印并一式三份备存;
此外,还需要各自提交两张2英寸宽、5.4英寸长的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制作离婚证书);
最后,不可忽略的是《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