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面对对方拒绝离婚的诉求时,只需确保自己有充分证据表明婚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经过法庭调解,也可能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这是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关键因素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要法院做出这个肯定判断,那么无论对方是否愿意,都必须接受离婚的决定。
以下是几种情况,这些情况将使法庭确定调解已无效果后生效离婚:
(1)涉及重婚或与他人长久同居行为;
(2)存在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以及对待家人的残忍行为;
(3)屡次赌博、注射违禁药物等不好的习惯;
(4)由于感情问题造成长期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任何能影响到夫妻感情的事态和情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