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夫妻间分居的时长如何,都不能视之为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按照本国相关法律法规,未能设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
因此,离婚仅能采取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针对这两种情况,我做如下介绍:
首先,对于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说,若协商达成共识,可签订详细的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前往民政部门进行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
在这份协议中,需明确体现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真实意愿,同时就孩子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性意见。
其次,如果您选择诉讼离婚,那么需要准备一份完整的起诉状,并提供充分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资料。
携带这些材料,前往当地法院立案并启动离婚诉讼流程。
通常而言,如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满两年且经过法院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有可能做出离婚裁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