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合理分割共同房产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关于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夫妻共同所有的物业问题,双方当事人可自由商讨并达成合适的分配方案。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可考虑提交相关司法程序,交由法院裁决。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财产予以合理的划分,具体的处置方式因实际需求以及财产来源等具体情况而可能有所不同。
假如在审判过程中,双方仍无法就房屋归属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双方可以通过公开参与竞标,赢得该房产者需向落选者提供相应补偿的方式解决。
此外,若双方均放弃争夺房子所有权,或者其中有一方表示愿意接受房屋,另一方没有意见的话,法院便能够按照当事人的请求,对争议资产实施拍卖,最后将拍卖所得分配给双方。
至于其中一方希望得到房子,但另一方无意争抢,此时法院便可以决定房屋归倾向要房的一方,并且获得房产的那一方须向不愿放弃房产那一方支付相应的折抵款项作为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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