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一方的背信行为可能会对夫妇间的财产分割产生负面影响。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背信行为并不完全被视为法律所定义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之一。
通常情况下,如仅涉及单纯的背信行为且并未涉及婚姻中较为严重的过失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并不会对夫妇之间的财产分割产生直接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仍然可以按照平等原则进行离婚后财产分割。
然而,若背信方存在与他人长期同居或构成婚姻重婚等更为严重的背信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婚姻中的过失行为,进而影响到财产的分割。
在此种情形之下,背信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即减少或无法获得部分财产。
这些过错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姻重婚;
(2)长期与他人同居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4)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和遗弃;
以及(5)还有其他诸如酗酒等严重过错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