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是归于集体所有的,个体并未获得任何关于土地的所有权。
在这方面,我们应该明确理解宅基地、自留地以及自留山等均属于广大农民集体拥有和控制。
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均属国家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在非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而对于宅基地及自留地、自留山而言,它们同样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当您遇到农村自留地被侵犯或者占用时,您有权采取以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直接侵权者进行友好协商,以期他们能够停止此类侵权行为;
其次,您还可以寻求当地村委或派出所在中间进行协调处理;
最后,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您可进一步搜集有关侵权行为的证据,随后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决侵权方停止侵权活动,排除任何可能产生的妨碍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