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哪些财产是不可分割的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当夫妻决定走向离婚的道路时,以下几种情形的财产是无法进行分割处理的:
首先就是夫妻中的某一方所拥有的个人财产。
具体而言,以下财产都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畴:
(一)该方在结婚前所持有的婚前财产;
(二)在承受人身伤害后由法院判决或者协议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经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规定仅由其本人所有的财产;
(四)专门供某一方使用的生活用品;
以及(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
其次,虽然某些财务购买的时候是以他人名义完成,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这些财产都不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最后,在我们农村地区,宅基地的取得只能是使用权,它的所有权实则归属集体或是国家所有,因此这类财产也是不能被分割的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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