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财产协议都包含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首先,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涵盖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需明确记载签订协议的各方当事人的基础情况,例如各自的姓名、性别、当前年龄、居住地址等详细信息,以及协议中涉及的每方结婚证书号码等关键信息;
第二,强调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且不受任何胁迫的情况下所达成的共识;
第三,协议还需要阐明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以及抚养费用的处理方式,确保双方能够妥善地照顾到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第四,对于共有的财产需要进行细致分割,这其中包括住房、家庭内具体物品、现金储备、欠款及其他共同财产等等;
第五,必须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各类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数额;
最后一项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即要求每方在此处亲笔签名以示确认。
其次,关于离婚协议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的问题。
只要离婚协议书是由双方基于真实意愿自由表达,未受到任何压迫或欺诈影响,同时也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得到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的准许认定,那么该份协议就应被视为有效。
反之,如果协议当中出现违反法律或者不公平对待某一方等不当行为,那么它就有可能无法被视为有效。
特别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在这份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应当有双方均签署的亲笔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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