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拆迁款该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假设待拆迁房屋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理所应当地,拆迁补偿款也应视作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若婚前便已属某位夫妻单独拥有的房产,婚后所得的拆迁补偿款以及在这笔款项基础上再次购买房屋的支出,总的来说可以看做是原先所有者的个人财产。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拆迁款中的一部分可能包含针对家庭人口的征收补偿,或者有部分资金是为了感谢家庭成员积极配合拆迁工作而发放的奖金等等;
此外,在拆迁安置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到家庭成员的因素,并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相应补偿。
基于上述原因,在此情况下获得的这部分补偿款,无疑应归属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配偶一方可依法享有所得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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