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其在离婚诉讼中的分配情况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情形进行处理和解决:
首先,若父母全权支付了购买房产所需的款项,并且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房产将被当作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关于如何分割,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自主协商,或者选择向法律申诉并由法官判定。
然而,倘若房产仅以一方名义进行注册,离婚诉讼中该房产将会被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若房屋购置资金由双方父母各自承担部分,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需要按照各自父母的实际投入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
最后,如果某一方父母支付了购买房产的绝大部分首付款,而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其他贷款的情况下,为了尽最大程度地保护个人财产,离婚诉讼中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父母支付了首付款,房产却以单方面名义进行注册,并且婚后另一方实际上全部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贷款的话,离婚诉讼中该房产将会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最终将由对方获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