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父亲有病是否影响抚养权的争夺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争夺抚养权是完全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必须帮你科普一下法院是怎样决定谁来拥有抚养权。
这起案件呢,法院首先要综合考虑的是,让孩子过得舒心在身体和心理上都不受害,然后保证他们的权益最大化;
最后再结合父母们各自有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以及抚养条件进行详细判断。
如果存在下列这些特殊情况,女方可能在争取抚养权这块儿会取得比较大的优势哟:
1.两岁以下的宝宝通常是跟着妈妈一起过日子的哦。
2.对于两岁到十岁之间的小朋友,女方想要拿到抚养权的话,你们都要留意下面我讲的几点小技巧:
(1)假如女方已经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生娃了或者说已经把自己给绝育了;
(2)宝宝跟女方生活得久,要是突然换个环境对他们的身心健康肯定是不利的;
(3)男方家还有别的小孩需要照顾;
(4)男方如果有不好的习惯,比如爱赌钱、酗酒啥的。
3.等到孩子满十岁以后,两家如果争论抚养权这件事儿,就得多考虑考虑小孩子本人的想法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