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户口应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关于私生子如何进行户口登记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里人士均可向婴儿常居住所所在地的户口登记部门提出申请,为婴儿成功申报户口登记。
以下是新生儿户口登记所需的详细步骤:
首先,需凭借出生证明文件,前往所属社区委员会开具"新生儿户口登记通知书";
其次,家长需要携带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等相关证件,以及孩子的出生证明和生育服务证,完成所在街道办事处的盖章手续;
最后,携带所有上述资料回到所在地级派出所户籍科,即可完成新生儿户口的正式办理。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里人士应及时向其常驻户口登记机构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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