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离婚后抚养费的具体金额,这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友好且充分的协商,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家长们可考虑依法提起诉讼。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抚养费的数额会综合考量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参考标准:
(1)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来计算给出。
而当需抚养人数超过两人时,支付比例也须相应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若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来设定抚养费的合理范围。
(3)当然,在某些特别情况下,比如子女成长环境发生变化或者父母的经济状况改变等,也可能需要对前述比例做出调整以适应新的现实状况。
至于离婚之后抚养费问题的解决途径,我们建议双方不妨先尝试进行友好协商,倘若未能取得预期效果,那么可以选择诉诸法律程序。
父母抚养孩子是他们应尽的法定义务,即便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并且,子女有权请求其父母提供抚养费。
一旦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但若对方仍未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当事人便可另行向相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