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亲生父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无法通过任何形式来彻底切断或终结。
主要原因在于:
1、在涉及到亲生父母子女关系这一层面时,亲情关系往往源自于血脉传承,尽管从感情角度来看,人们可能会希望从中抽离出来,但事实上,在法律层面上,这种固有的血缘联系是无法被人为割裂开的。
不论我们采取何种途径尝试解除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都将面临法律规定的限制和约束。
唯一例外的情况是,若该未成年人在其幼年时期便已被他人收养,那么他们与亲生父母之间的联系会在收养关系确立之后自动消除;
2、关于继父母子女关系这一问题,根据学术研究分析,当双方明确表示同意解除这种关系时,理论上可实现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断裂;
3、至于养父母子女关系,若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养育关系得以解除,那么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直系近亲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将随之消失殆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