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继承的适用范围及其相关规定,请允许我为您详细说明。
转继承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继承方式,主要适用的场景包括法定继承、遗嘱遗产以及遗赠等多个类型。
当继承程序正式启动之后,若继承人在财产分割前不幸离世,而且在此期间他并无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的,那么这位去世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财产将会自动转移至他的合法继承人手中,但唯独需注意的是,如果遗嘱有着其他明确的约定或规定,则以遗嘱为准。
简单来说,转继承是这样一种继承规则,即在继承人条例生效之后,财产尚未完成分配之前,如果某个继承人提前离世且未发生放弃继承的行为,那么这个去世的继承人原本应该分配到的遗产份额将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
我们通常称之为“被转继承人”,以及他的合法继承人则称之为“转继承人”。
需要提醒您的是,转继承实际上是对于遗产份额的再次继承,而并非简单的继承权利转移。
只有满足以下这三个必要条件,才能够产生实际意义上的转继承效果:
第一,必须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已经去世,并且在继承人自行决定如何处理遗产之前就先去世了;
第二,必须保证继承人没有丧失或者主动放弃他所享有的继承权;
第三,必须由已故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来接替他继承原本属于他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最后,关于具体的应继份以及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的应得份额,请参照具体的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情形进行判断,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