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老人如何立遗嘱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老年人如若文化水平有限,依然可依照规定选择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及打印遗嘱四种方式来订立自己的遗嘱。
其中,代书遗嘱必须要求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同时出席见证,并由其中一位见证人为遗嘱主人代为书写,在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共同签署后,需予以明确记载立遗嘱的具体时间。
而对于打印遗嘱,也同样需要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出席现场见证,且必须在遗嘱的首页证明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的签名与日期。
针对录音录像遗嘱形式,更需保证有两方见证人在场,他们必须在录音录像中记录下各自及其形象,以及记录下立遗嘱的具体日期。
至于公证遗嘱,则是由遗嘱人经过正规的公证机关进行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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