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时债务的清偿原则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关于合法继承遗产所清偿的债务的主要规则如下所述:
首先,要求继承者必须在接受遗产的同时自觉承担起偿还被继承人所有债务这一责任与义务。
换言之,假如您选择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便有权利免除承担相应的债务负担。
其次,遵循一种严格受限的继承原则。
简单来讲,就是继承者只能根据他们所获得的遗产本身的实际价值来为被继承人依法所需缴纳的税费以及其债务进行适当的清偿。
此外,针对债务清偿方面优于遗赠执行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明确执行遗赠的过程中,首要任务便是清偿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债务,随后才可以考虑执行为合法继承人准备的遗赠财产。
最后,对于特定种类的遗产债务而言,并不受到严格继承原则的制约。
具体来说,就是当被继承人生前为了帮助继承人实现需要,而欠下了债务;
或者是由于继承人未尽到他们应该履行的赡养义务导致被继承人陷入经济困境而欠下的债务,此时,继承人在清偿这些债务的时候,不必将重点放在死者留下的遗产得失上,而是要独自承担起无限的债务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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