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哥哥说妹妹没有继承权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若无遗书存在,妹妹与兄长将拥有同等的法定继承权。
然而,如遇有遗书且其真实性及有效性毋庸置疑,便应严格依照遗嘱所述进行财产分配;反之,若无遗书记录,则将依据法定继承程序公正妥善地分配遗产。
同时,在合法继承过程中,遵循着重要的原则,即性别不应成为影响继承权的因素,换言之,男儿、女儿皆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益。无论女儿是否已婚出嫁,均依法有权继承双亲遗产,均为父母法定的首位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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