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再婚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和继承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再婚夫妇之间的持久财产应依约进行分配处置;倘若无法达成协议,则须提交给具有管辖权的相关法院,依据财产的详尽状况,遵循公正、平衡的原则加以裁决。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以及其他特殊贡献等,都应当依照法律的严格规定给予绝对保障。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均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并由夫妻共同享有所有权:
(一)工资、奖金及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排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情形;
(五)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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