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户口是完全有可能被独立出来。
那么对于离婚后的户口问题应该如何处置呢?首先,如果您在离婚后符合了分户或者立户的相关要求,就有权自主选择把户口单独设立起来。
其次,若是离婚后希望重新回归母亲家庭,户口也能顺利迁回到自己父母所在的住址。
第三种情况则是若您在离婚后已经再次步入婚姻殿堂,那么户口便可以合法迁往再婚配偶一方的户口所在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任何一方的户口不一定非得迁移出去,相反,户口仍然可以自由留存在另一方的常住地址之内。
那么关于户口迁移的具体流程究竟又是怎样的呢?首先,您需要向欲迁入地点所属的公安机关进行正式的申请提交;
其次,这一迁入点的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您的申请表给予明确的回应是否同意;
接着,带着户口本和相应档前往现有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迁出申请;
下一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为您开具一份户籍证明;
在获取到户籍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档之后,前往欲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进行更深入的申请迁入工作;
最后,返回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出迁移证;
然后拿着迁移证以及身份证在此前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完成户口落户事宜。
在您进行整个过程时,可以凭借原来的户口本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直接到本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者迁转手续。
然后由本地联邦警察局依据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具体程序来进行操作办理新的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