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已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但户口仍在男方家,您有权将户口迁移至新的地点。关于此项权利的行使过程,
首先,如有需要迁移户口的一方,应持离婚证书或由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向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请求批准户口迁入或迁出。待获得《准予迁入证明》之后,便可着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接下来,您需前往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携带户口簿及个人身份证件、入户申请书、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文件、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