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罪投案自首能判缓刑吗

发布时间:2024-07-28    来源:华律网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确实如此,倘若具备缓刑的相关条件,便有权提出缓刑请求。对于缓刑的实施,需满足以下几点特定要求:
首先,涉及到犯罪分子的刑法判决须为拘留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
其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方面的具体情形:
第一点是罪犯的犯罪行为情节应相对轻微;
第二点则是罪犯应有悔过之意,表示认错;
第三点是罪犯不应存在再次犯罪的潜在风险;
最后一点是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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