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寻求其他家庭成员的协助。若父亲有暴力倾向,可寻求母亲、祖父母、叔叔阿姨等家人的援助,以便及时遏制父亲的家庭暴力行为。
2.寻求邻里的协助。在遭受父母家庭暴力时,可敲击邻近熟识居民的房门,请求邻居伸出援手,以阻止家庭纷争,化解矛盾和暴力现象。
3.寻求社区委员会及村民委员会的协助。可向社区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等家庭民事纠纷调解机构进行反映,请其协助劝说父母,使其对自身的教育方式进行反思。
4.寻求警方的协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