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结婚彩礼是否要返还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中国农村的婚嫁彩礼一路攀升,尤其是一些贫困山区从最初的几万元飙涨至目前十几、甚至二十几万元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个别农民把嫁女作为改变贫困生活的手段,使一大批年轻人因彩礼问题而“婚不起”。针对一些地方天价彩礼、奢侈浪费办婚礼等问题,2018年12月,民政部要求,全面推进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当的婚俗礼仪。
如若在未领取结婚证书的情况下,不曾出现如下情形,那么彩礼则应予以归还:
1.男女双方尚未行至结婚登记程序便开始了同居生活且时日较久的,一般的期限应达到两年及以上;
2.男女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已在同居生活期间孕育出子女;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在同居生活中,女方所收取的彩礼确实被用于共同生活之中;
4.在婚约持续期间,婚约当事人不幸离世。《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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