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所收的礼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中国农村的婚嫁彩礼一路攀升,尤其是一些贫困山区从最初的几万元飙涨至目前十几、甚至二十几万元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个别农民把嫁女作为改变贫困生活的手段,使一大批年轻人因彩礼问题而“婚不起”。针对一些地方天价彩礼、奢侈浪费办婚礼等问题,2018年12月,民政部要求,全面推进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当的婚俗礼仪。
一般情况下,婚礼所收到的礼金应被视为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
此项礼金通常源于夫妻婚姻关系形成之后,亲朋好友们对夫妻二人的赠送之物,自当视为对整个夫妻关系的馈赠,因而可以被判定为夫妇双方共享的财物。
然而,若赠与人明确表明其仅将礼金赠送给妻子或丈夫某一方,或是该笔礼金是在双方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之前由单一方接受的,那么这种情形之下,礼金不应归属于夫妇共有的财产范围之内,而应视为夫妇每一方个人所有的私有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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