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基层案件审理质量

发布时间:2024-07-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本报讯(通讯员 于江黔 朱敏敏)“这个党总支书记无任免文件,必须提取到”“这个谈话笔录过于简单,未体现违纪具体细节,相关书证未出示”……近日,江苏省灌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同志对交叉审理乡镇案件的主审人进行指导教学,提升办案人员能力水平。

针对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审理人员力量薄弱、流动性大等问题,灌南县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完善乡案县审工作机制,结合本地乡镇案件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制作乡案审查阶段和审理阶段流程图,统一乡案卷宗模板,梳理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制作并印发《审理提示》,让乡镇案件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卷可考。

该县纪委监委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力量,抽取具有丰富的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专业人才27人组建审理人才库,在确保查审分离的情况下,扩充审理队伍,让人才库人员参与审理乡镇案件工作,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提升乡镇同志业务能力,有效化解审理人员能力不足、案件质量不高等难题。今年以来,共抽选9人次交叉审理乡镇案件17件。

同时,为加强案件质量管控,灌南县纪委监委按年度开展案件检查工作,采取内部自查、专项检查、案件点评等方式对全县案件的事实、程序、证据及款物等方面逐一检查,剖析案件质量问题,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推动案件审理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已自查415起案件共925本卷宗。

“下一步,灌南县纪委监委将立足本地实际,持续完善乡案县审工作机制、规范审理流程,保障和提升基层案件质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灌南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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