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伸援手做好回访帮教后半篇文章
今年6月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司法局共同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点击文字跳转推文),系全省首创。
为贯彻落实该实施意见走深走实,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厦门市思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专题教育会,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帮扶。
案情简介
未成年人小鑫(化名)因结伙实施拉车门盗窃财物20余万元,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之后,小鑫被移送厦门市嘉莲司法所执行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期间,小鑫出现未准时打卡等不遵守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形,已被训诫两次。
社区工作人员向本案主审法官反馈小鑫的社矫表现情况,为及时对小鑫进行教育挽救,督促其更好的配合社区矫正,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机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厦门市思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小鑫 开展专场联合帮教。
厦门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洪维、四级高级法官刘荣秀参加该社区矫正专题教育会。
详细准备
两位法官事先向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小鑫各方面的情况,结合小鑫的成长环境、生活经历、行为危害性等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
本次专题帮教采用圆桌会谈的形式,旨在营造宽松、温和又不失严肃性的气氛。
交谈中,面对沉默的小鑫,两位法官循循善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渐打开小鑫的心防,小鑫说自己没有按时打卡的主要原因是在打工时上晚班、玩手机晚睡,导致早上无法起床打卡。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经座谈了解症结所在后,两位法官对小鑫晓以利弊,委婉地指出小鑫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未重视社区矫正规定、生活作风散漫等问题,并强调小鑫正处于缓刑服刑期间,反复劝说小鑫端正态度,改变日常习惯,珍惜来之不易的缓刑机会,早日回归社会,走上正途。
两位法官还告诉小鑫,如果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可以向法院及社矫工作人员提出,相关部门会在心理辅导、职业培训、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支持。
对于陪同小鑫前来的家长,两位法官也询问了家长和小鑫的亲子关系,日常交流沟通情况;面对束手无策的家长,法官提醒家长负有指导监督的义务,希望家长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避免小鑫再次违反管理规定,并引导家长对小鑫的未来职业发展作出规划。
法官心语
刘荣秀法官表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并非简单审判、执行刑罚即可了事,法院应当主动延伸职能,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外不断探索和努力,联合公检法系统、社区工作者、未成年人的家长, 针对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帮教、心理辅导等工作,将法律与德育相结合,全方位打造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立体工作格局。
未来,厦门中院将继续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改革,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向广大未成年人传递司法的力量和温度。
供稿:刑一庭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