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他是谁背后的真相

发布时间:2024-07-02    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近日,电视剧《他是谁》正在热播。剧情围绕着“88连环杀人案”展开——1988年,一桩连环杀人案扰乱了宁江市,死者均为女性,临死前都有被性侵的迹象,且都是一刀割喉毙命。在一次追捕行动中,刑警卫国平目睹战友牺牲,凶手逃之夭夭,“88连环杀人案”也成为卫国平的心结。八年后,宁江市再次发生骇人听闻的碎尸案件,此时已经成为刑警队长的卫国平仍在各个案件的蛛丝马迹中,追寻八年前的真相。

作为一部刑侦剧,《他是谁》中涉及许多法律知识点。本期【追剧学法】将由《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小峰律师为我们作出专业的解读。

场景一:某日,一位环卫工人捡到了一包装满冻肉的包裹,带回去解冻后竟在里面发现了人的牙齿。接到报警后,卫国平等人开始在附近搜查,果然发现了另外的人体组织。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案件中凶手不仅将尸体分解,还对尸块进行了高温蒸煮。谋杀他人并将尸体切碎,如何量刑?

根据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谋杀他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可以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在剧情中,故意杀人并将尸体分解抛尸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正确适用死刑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犯罪动机特别卑劣、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因此,如果行为人谋杀他人并具有碎尸行为,且不具备自首、立功等可以从轻、减轻的情节,一般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场景二:同样的尸块不断被发现,这次是在医学院的解剖教室中,而医学院的老师薛家健具有较大嫌疑。但警方调查发现,薛家健并无碎尸案的作案条件,当晚他正在侵犯一名女性。而这名女性本想隐瞒此事不打算报警,在民警的劝说下,她最终决定站出来起诉薛家健。强奸他人该担何责?遭遇性侵如何维权?

剧中,薛家健侵犯女性的行为,涉嫌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存在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若遭遇性侵,受害人首先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其次,要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提供,例如案发后的身体痕迹、现场痕迹等。如果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予以赔偿。同时,作为被害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积极向办案机关表达意见。

场景三:在警方对碎尸案的凶手持续追查之时,与受害人有过接触的一名“地下标本家”进入了警方的视线。这位标本家名叫胡峰,痴迷于标本,为了获取更多的信息,卫国平“导演”了一场戏,假意和胡峰交易一只鹰的标本。在警方的诱导下,胡峰露出了马脚,在制作标本的现场被警方抓捕。经过调查后,警方发现,胡峰实际上一直在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现实中,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有何法律后果?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胡峰将鹰制成标本的行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场景四:警方接到报警,电机厂家属区失火,造成两人死亡,上百人遭受到了身体和财产的严重损失。经过调查,警方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黄毛”丁小龙。在审讯中,丁小龙供认了其犯罪事实,并说他是受何勇的指使。最终,丁小龙因涉嫌纵火罪、过失杀人罪,移交专案组立案调查。根据现行法律,丁小龙、何勇分别该担何责?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何勇作为指使者,与丁小龙属共同犯罪,应当以放火罪追究何勇和丁小龙的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剧情中,何勇、丁小龙的放火行为后果严重,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邹星宇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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