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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转保单”牵出诈骗大案

2026-10-28 11:00:44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客户端

  ◆新增保单数据十分亮眼,续保率却持续走低,账面上出现了大额亏损。保险代理公司逐单核查流水发现,大量保单只缴了首期保费便再无下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赵某、吴某搭建起“总监—主管—业务员”的虚假层级,拉拢亲友、同学充当“影子业务员”。赵某曾向团队暗示:“保险卖不动,可以‘送’出去冲业绩。”

  ◆团伙成员垫付首期保费,以亲友身份投保;保单一经录入,层级佣金和业绩奖励随即下发。重疾险缴完首年便直接断缴,年金险则在第2年办理退保……保单在账面上“空转”,佣金却实实在在装进了个人腰包。

张宇轩制作

  保险代理公司为冲业绩设置的高额佣金机制,被不法分子做成了一门“无本生意”:拉拢亲友挂名“影子业务员”,不实际开展保险代理业务,通过垫付首期保费制造保单和业绩,待佣金到手后,再安排断缴、退保或者保单贷款,套取佣金。保单在账面上“空转”,佣金却实实在在地装进了个人腰包。

业务复盘中发现异常

  A保险代理公司(下称“A公司”)在重庆设有分公司,分公司负责当地重疾险、年金险等产品的代理销售。重庆分公司与各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协议,约定各保险公司根据真实有效保单的成交情况向A公司支付佣金,佣金由A公司统一审批后,直接发放给分公司业务员;如续保率未达到约定标准,A公司需向保险公司返还相应佣金。

  2024年,A公司在一次业务复盘中发现,虽然新增保单数据十分亮眼,但是续保率却持续走低,账面上出现了大额亏损。向相关保险公司先行退还佣金之后,A公司开始逐单核查流水,发现大量保单只缴了首期保费便再无下文,明显存在异常,遂于2024年5月7日向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分局报案。

  同年5月15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着侦查的深入,重庆分公司负责人赵某和吴某进入警方视线。

  经查,赵某出任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后,邀请吴某担任副总经理,由吴某负责测算佣金、设计套利方案。2022年3月至2024年5月,2人搭建起“总监—主管—业务员”的虚假层级,拉拢亲友、同学充当“影子业务员”。在内部业务会上,赵某曾向团队暗示:“保险卖不动,可以‘送’出去,让亲友挂名做业务员,垫付首期保费,就可以冲业绩,保单一出,佣金就能到手,佣金比首期保费还要高。”

  这套手法的要害在于“空转”:团伙成员垫付首期保费,用亲友身份投保;保单一经录入,层级佣金和业绩奖励随即下发。重疾险缴完首年便直接断缴,年金险则在第2年办理退保,资金就会回流到团伙成员手中。鉴于该案系保险领域新型案件,且涉及数百名投保人信息核对、保单核验及资金流水核查,北碚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骗取佣金还是职务侵占

  因案情疑难复杂,北碚区检察院2次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2025年6月3日,公安机关重新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面对讯问,赵某振振有词:“我是公司负责人,拿的是单位的钱,最多就是职务侵占,怎么能算诈骗?”吴某同样辩称自己干的是“本职工作”。

  那么,行为人取得财物靠的究竟是“骗”,还是“占”?该院经审查认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前提是行为人已经合法持有或有权经手单位财物,进而将这种持有转化为非法占有。该案中,佣金发放的审批权在A公司,赵某、吴某对这笔资金既无主管权,也无经手权,谈不上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2人取得佣金的关键一步,是让亲友挂名“影子业务员”出单,缴纳首期保费,使A公司基于错误认识拨付佣金。2人行为链条的起点是骗,终点也是骗,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同时,A公司已向各保险公司退还全部佣金、奖励,A公司系该案被害单位;该案骗取的对象是代理佣金而非保险金,因而2人的行为不构成保险诈骗罪。

逐单审计破解数额认定难题

  确定案件定性后,数额认定难题又摆在办案检察官面前。该案涉案人员众多,参与程度、获利多寡各不相同,奖励规则叠加、资金流向盘根错节。办案检察官参照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以虚假保单取得的佣金、奖励与所垫付的首期保费的差额认定诈骗金额。

  随后,北碚区检察院引导侦查机关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对海量流水一单一账、一人一额地核验。经查,涉案保单797份,赵某团队整体获利512万元,吴某团队整体获利479万元。

  依托审计结果,北碚区检察院分层甄别、区别处置,认定赵某系主犯,到案后部分认罪,依法按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吴某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减轻处罚。对其他涉案人员,检察机关根据其是否参与共谋、是否实施资金操作、涉案金额、所起作用以及退赃退赔等情况,依法分类处理:对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作犯罪处理;对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退赔并符合缓刑条件的,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对有前科劣迹、未积极退赃退赔等情形的,结合其参与程度依法提出量刑建议。

  该院对赵某、吴某等人提起公诉后,今年5月22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涉案人员中,27人积极退赃退赔,符合缓刑条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有前科劣迹、退赃不力的,结合参与程度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十个月不等。

  赵某、吴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8月10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办结后,北碚区检察院针对保险代理企业在佣金激励、人员准入、保单核查上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靶向整改,将个案办理效应延伸至行业治理。

  A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全面排查佣金方案,将续保奖励与13个月保单继续率绑定,续保率不足90%不予发放奖励,同步设置奖金追索扣回机制;升级入职审核流程,清退虚假入职人员,将违规人员报送行业协会;新增业务品质协议,明令禁止违规返佣。(张博 黄晓凤)

本文来源:检察日报(正义⁺)客户端作者:张博 黄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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