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同心实行案件回访制度

发布时间:2016-06-16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周彬)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检察院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在充分考虑司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基础上,通过电话、上门访等方式,对部分在生活上面临实际困难或存在办案风险、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检察工作及承办案件检察官的评价意见,并为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作者: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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