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章贡区三评三查促办案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14-03-24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俞慧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在案件评查工作中,推行“三评三查”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我们从案件质效数据、办案人员日常工作、法律文书等三方面开展点评,通过案管中心筛查、各部门互查、检委会委员抽查等三种形式定期复查案件,强化了案件微观管理。”该院检察长杜世助日前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该院定期召开全院业务工作数据分析会,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解读办案数据,查找制约工作发展和绩效的原因。对办案人员的日常工作,由分管领导、业务科长定期观摩、检查案件办理过程,在每周工作小结会上分析点评,办案人员通过自评与听取点评查找不足。该院还规定,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点评本部门办案检察官一份法律文书,不同科室开展法律文书“交叉”点评,帮助分析查找其他科室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年初,该院组织开展了职务犯罪侦查、公诉、批捕等部门2013年法律文书的“交叉”大点评,从中挑出“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未注明犯罪嫌疑人身份证号码”、“提押证罪名未注明‘涉嫌’”、“法律文书表述不够客观”等13个问题。随后该院集中召开“问题文书”评析会,由“问题文书”制作人、审批人剖析原因,与会人员现场再点评,提出改进意见,责令办案人限期改正。 

  在定期对案件开展的复查中,该院在案管中心筛查、各部门互查、检委会委员抽查过程中明确重点,对侦、捕、诉等部门办案过程的18个廉政节点进行督查,查找办案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案拖沓等现象,检查讯问工作是否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案卷中法律手续是否规范,案件言词证据、物证书证是否齐全等,对拖办漏办、违规办案等行为进行严厉问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遗补漏。 

  去年年底,该院在复查职务犯罪案件时,发现反贪局办理的一起受贿案件中一份书面证据存在瑕疵,遂立即要求反贪局补强证据。反贪局干警着手完善了言词证据,并调取了相关的书证。最终,该案侦查终结认定的犯罪事实全部被法院判决采信,被告人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13年以来,该院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84人,提起公诉627人,案件撤回起诉率和无罪判决率均为零,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3件18人,挽回经济损失630余万元。

  (原标题:“三评三查”促办案提质增效 赣州章贡:评查新模式强化案件微观管理)

作者:欧阳晶 俞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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