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检察院一站式服务律师好评率达100

发布时间:2014-01-22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王守兵 张恒环)“刷刷卡就能阅卷,真方便!”近日,一位到山东省费县检察院办事的律师,对该院的电子阅卷系统赞不绝口。

  “2013年以来,我院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作为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的重要途径,建立了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接收律师提出的各类预约、申请、要求或提交有关书面材料一站式服务渠道,主动告知案件诉讼进程,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开通电话、现场、网上律师预约平台等律师接待服务体系,为律师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曹传云告诉记者。

  据了解,该院开辟出一块相对独立的区域作为案管和律师接待的专用场地,设立律师接待室、阅卷室、等候区等,满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各类申请接待需求,为办案人员与律师充分沟通创造条件。此外,该院还完善了服务设施,设置多张律师阅卷办公桌,配置高速翻拍仪、复印机、刻录机等设备,方便律师阅卷、摘抄等工作。

  “为避免因案件承办人出差、请假等原因而导致律师无法阅卷情况的发生,我们还使用了电子阅卷系统。”该院案管中心主任陈怡说。

  据悉,电子阅卷系统依托检察专线网运行,集电子卷宗制作、阅读、打印、导出和远程调阅等功能于一体。由案管部门在受案阶段对侦查机关移送来的审查起诉卷宗进行扫描并上传至阅卷系统,形成电子卷宗,律师前来阅卷时,由工作人员对律师证件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进行登记,系统自动生成《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登记表》,然后将电子阅卷卡交给律师,律师即可在阅卷专用计算机上进行刷卡阅卷。

  费县检察院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律师接待工作的具体内容,律师申请查询数据、调取证据等工作的操作流程等作出了详实的规定,保障了律师接待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据统计,2013年1月至12月,该院共接待律师电话查询410余人次、阅卷114人次,提供阅卷复印材料1.2万余页,律师好评率达100%。

  (原标题:律师阅卷只需刷刷卡 山东费县:一站式服务律师好评率达100%)

作者:卢金增 王守兵 张恒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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