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打造数字化案件管理系统

发布时间:2014-01-2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传伟 通讯员李昕艳)既能对案件质量进行多人同步评查,又可对评查后的案件一键归档,自动生成数字化档案。自2013年8月启用数字化案件管理系统以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的案件质量不断提升,案件程序问题、实体问题发现率均为零。

  数字化案件管理系统由中原区检察院自主研发,兼具电子阅卷、评查案件、自动归档三重主要功能,实现了对案件质量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有机结合。该院检察长王青介绍说,电子阅卷分内部阅卷和外部阅卷两种,内部支持检察长、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四级同步阅卷;外部主要是辩护人阅卷,辩护人预约后可随时持身份证在阅卷室专用电脑前阅卷,并可根据需要对指定内容集中打印,实现了预约、阅卷、高清打印等一条龙服务。

  为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管理,该院将立体式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融入数字化案件评查系统,依据案件信息提取时间节点的不同,实现案中的动态评查,案后的常规评查、分类评查和专项评查。对评查后确定的难点、重点、热点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特约案件质量监督员进行再评查。对案件评查结果,利用案件管理系统数据库,对案件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自动建立执法档案。

  案件经过评查后,承办人只需点击归档键,系统数据就自动生成在档案系统数据列表里。档案员对分配档案号、设定密级、保存期限等进行人工梳理,即可完成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的归档工作。

  日前,该院将数字化案件管理系统和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了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电子阅卷系统、案件评查系统与数字化档案系统的有机统一。

  (原标题:开启电子卷宗应用“三重门” 郑州中原:打造数字化案件管理系统)

作者:高传伟 李昕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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