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州构建一案一档跟踪动态管理评价机制
本报讯(特约记者李明生 通讯员黄顶峰 郭鹿敏)“您看,我们的案子从受理到归档都有监控节点和管理记录,看看记录就随时能知道它办得怎么样。”近日,在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该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指着电脑上的电子管理卷宗向省院人民监督员介绍道。
记者看到,一起案件的管理档案显示在受理阶段有受案审查登记表、案件管理(风险)提示书,在办理阶段有流程监控表、案件管理建议书,在办结归档时有案件评查表、案件管理情况通报……整个案子办理和管理的情况都一目了然。山东省院人民监督员对此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建立这个一案一档跟踪动态管理评价机制,一方面是为了解决管理中存在的滞后性、单一评价等问题,另一方面是解决管理者的问题,尤其是内部管理容易受情面因素干扰而怠于管理的问题。”莱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徐志涛说。
“我们在受案的第三天,如果没有提讯记录,案件管理人员就会来电话提醒我们。”该院公诉科的小王告诉记者。动态跟踪案件进度,最大的好处是降低了事后纠正的成本,避免办案超期、程序错误等情况发生。那么如何让管理者动起来,保证管理的及时准确?该院采取了三个办法。一是找出案件的监管点“承包”管理。根据刑事案件的特点分析出受案、文书出具、赃证物出入库等40余个节点,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分工“承包”责任,何时管、谁来管都清清楚楚。二是把管理项目固定,内容公开,定期发布。每月把案件管理的情况如程序遵守、文书规范、款物处理、办案效率、案件评查结果等都放到局域网上公示。三是借力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节点控制、自动预警和统计分析功能,确保案件全部上网运转,案件管理部门和办公室联动管理印章,使应用系统成为执法监督的链条。
“不仅实现了案件动态管理,评查也比以前更科学了。以前案件评查多局限于单个执法环节,有些问题或者一些好的做法不大能看出来,现在搞一体化评查,同一案件前后就有对比。”该院案件评查员小张说。2012年以来,该院推出了一体化评查机制,一方面开展各环节后置评价即批捕环节对侦查(自侦)环节、公诉环节对批捕环节、归档环节对办案环节的工作作出评价,一方面开展刑事诉讼文书对照评价即把侦查文书、检察文书和审判文书对照评查,较好地提升了评查准确性和科学性。
2012年以来,该院已经对2000多起案件建档跟踪管理,推出一批省市级十佳案件、专项精品案件,持续保持案件无投诉、干警无违纪、安全无事故的“三无”记录。
(原标题:实时“体检”确保案件“全程健康” 山东莱州:构建一案一档跟踪动态管理评价机制)
作者:李明生 黄顶峰 郭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