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市新北区一案四评法提升案件质量
本报讯(姚春龙 张彦婷)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注重对办结案件的延伸督察,今年以来对100余起自侦案件和不捕案件采取承办人自评与部门、考核人、考评小组考评相结合的“一案四评法”进行“一案一自查、一案一考评、一案一整改、一案一提高”,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
作者:姚春龙 张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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