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二审结束后还能申诉吗
劳动争议二审结束后,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存在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1.申诉案件受理的可能性不大,而且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包括:
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且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2.对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选择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劳动仲裁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案件受理阶段: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决定是否受理。
2.调查取证阶段:仲裁委员会进行调查取证,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和核实调查结果等,以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事实。
3.调解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进行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阶段:
(1)如果调解无效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
(2)仲裁庭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裁决,一般需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
(3)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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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