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怎样确定的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一种制度。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范围包括的方面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仲裁证据提交的注意事项是:
提供视听证据或电子证据等证据种类,要合法取得,若是违法取得的,不能作为有效证件支撑当事人的主张;若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