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华律网

签署商品房买卖合约时需关注如下要点:1. 确认开发商是否持有完备的“五证”(包括: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销售许可证)。2. 采用权威法规认可的合同模板。在签署预售合同之前,部分开发商可能要求购房者先签订《房屋定购协议书》并支付定金,此举非必要步骤,易引发定金纠纷。3. 核实相关证明文件。购买期房时需查验开发商是否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所购房产在预售范围之内;购买现房则需查验开发商是否持有该房屋的大产权证及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4. 明确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总建筑面积外,还需注明套内面积与公共分摊面积。5. 约定违约责任。如购房者在签约后要求退房或未按时付款,开发商在出售房屋后要求换房或未按时交房,面积变动超出约定幅度,房屋质量不达标,办理过户手续时违反规定和约定等情况。6. 在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宜。合同中需明确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及其服务范围和收费标准。7. 留意合同文本中的补充协议内容。购房者须警惕开发商删除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以减轻其责任。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